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4月05日 | 星期六

2025年4月5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 > 检察业务 > 法律监督 > 正文
自治区农牧厅原副厅长吴万俊受贿案开审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
2018-05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8-05-04

4月25日上午,自治区农牧厅原副厅长吴万俊受贿一案,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,被告人吴万俊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。

检察机关指控,2000年至2015年,被告人吴万俊在先后担任贺兰县习岗镇党委书记、贺兰县副县长、固原市原州区区长、区委书记期间,在承揽工程、支付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,收受贿赂款物共计人民币225万元、价值3万元购物卡及家具家电等。检察机关起诉认为被告人吴万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庭审中,在法庭的主持下,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、质证和辩论。庭审结束后,法庭宣布择期宣判。吴万俊的亲属旁听了庭审。
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